网站首页
学校概况校园动态教师之窗学生天地家庭教育后勤服务
English  
 
站内搜索
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码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> 教师之窗 >> 教学科研 >> www.999777.com-关注新课程 >> 正文 `

直属学校教科室工作规范

2007-10-19  出处:教科室,语文组

供参考

绍兴市直属学校教科室工作规范
 
[作者:绍兴市教研院  发布时间:2007-7-16 
  
学校教科室是在校长(校长室)直接领导下负责全校教育科研的中层管理职能部门。教科室主任为学校中层干部。 

1.学校教科室设主任一人,按半个教师工作量计算;有条件的学校还可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若干名教科研人员。 

2.学校教科室的主要职责为: 

(1)负责全校教育科研的规划、组织和协调工作;拟订、实施学校有关教育科研工作的条例和规章制度;组织校级科研课题的申报、论证、立项、检查、成果评审和推广,以及向上一级教育科研部门推荐立项课题、优秀成果等工作。 

(2)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;普及教育科研基本知识与方法;指导教师开展课题研究活动和总结经验;组织开展各种学术交流活动。 

(3)根据教育改革和学校发展的需要,主持、参加课题研究;组织、承担上一级教育部门、科研机构下达的科研任务,成为学校教育科研的带头人。 

(4)收集各类教育科学信息,为校长决策和开展教育教学科研提供服务;组织《绍兴教研》等刊物的订阅,并协助办好学校自己的刊物;完善学校教育科研档案管理。 

3.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,每年拨给教科室相应的科研经费,并力争做到逐年有所增加;科研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学习资料,举行和参加各种科研活动、成果奖励等科研方面的支出。 

4.学校应根据本校实际,制订具体的《教科室工作岗位职责》和其它各种管理制度,不断提高科研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。 

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,解释权与修改权归绍兴市教育科学研究所。
 

录入:林海鸣   审核:林海鸣

  • 上一篇: 教育科研管理条例

  • 下一篇: 提高学校教学效益的思考与实践


  • 普通高中各学科核心素养一览表
    基础教育是一个长期投资
  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实施《关于全面加强和…
    课程改革守住“儿童立场”
    拿什么促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
    问题串起课堂数学更有趣了
    多元课程为学子绘就靓丽底色
    慎行自主学习
    浅议经典文化教育
    研“学”是研“教”的根基
    推进教育研究创新 引领教育改革发展
    中小学教师投稿刊物一览
    教研不该与教学分家
    听评课还要作为内行看门道
    如何制止上课说话现象
    更多 >>  

    学校地址:杭州市转塘环山路1号(转塘校区) 邮编:310024 电话:85454088 传真:85454704
              杭州市解放路50号(解放路校区)  邮编:310009 电话:87073818

    浙江省www.999777.com 版权所有 / 浙ICP备10213222号

    自2013年9月8日起浏览量:9597621 / 版本:Version5 130908 / 制作&维护:周少品